1.中文商標在美國提交申請,需要提供構成該商標的每一個中文字的讀音以及相應的英文翻譯。
2. 如果商標是由簡單的英文字母組成,并且這些字母沒有進行風格化的修飾,為了使商標受保護的范圍更廣,我們通常會建議申請人提交申請時聲明該商標為普通字體,即不聲明保護任何顏色、大小、字體。這里所說的普通字體,通常指TIMES NEW ROMAR 或ARIAL。
3. 商標為彩色時,需說明每個部分的顏色。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商標為灰色,美國專利商標局將認定該商標為彩色商標。
4. 必須明確指出該商標是否在相關商業(yè)或貿易、地理描述或其他語言上有特殊含義。
5. 由于美國主張“使用”原則,因此申請人在選擇商品/服務時一定要限定為確實在生產(chǎn)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切不可提交過多的商標類別,如果選擇一些根本沒有在生產(chǎn)銷售或提供的服務,可能會導致整個商標被撤銷。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