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層出不窮的“山寨”商標,以及維權路上的艱辛,正牌商家總是很無奈,于是許多大公司決定先下手為強,搶先把類似的商標給注冊,給投機者無漏洞可鉆。
為防止他人惡意注冊,唯品會先后注冊了“唯品惠”“唯品匯”“唯品薈”等商標。近期,唯品會在注冊第28063358號“惟品會”商標時,卻遇到了一點小狀況。
“惟品會”商標被部分駁回?
據(jù)了解,第28063358號“惟品會”商標于2017年12月13日申請注冊,指定使用在“數(shù)字標牌; 耳機; 計算機存儲裝置; 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等第9類商品上。該商標的原始申請人為廣州唯品會電子商務有限公司,后轉(zhuǎn)讓至唯品會(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稱唯品會(中國)公司)名下。
不過,這枚“惟品會”商標申請之后就遭遇了駁回,原因是與第18624009號“唯品會 12.8及圖”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一)、第13878189號“唯品會 vip.com”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二)、第15466611號“唯品會全球特賣”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三)、第24826928號“唯品會 全球精選 正品特賣”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四)、第15250031號“唯品會”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五)、第8845032號“唯品會”商標(以下稱引證商標六)構(gòu)成近似商標。
對于商標被駁回,唯品會(中國)公司表示不服,立馬提出了復審申請。唯品會(中國)公司表示,引證商標一、二、三、四、六將轉(zhuǎn)讓至唯品會(中國)公司,轉(zhuǎn)讓成功后,上述引證商標將不構(gòu)成在先權利障礙。同時,引證商標五處于不予注冊復審程序中。
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查明,至復審時,引證商標一、二、四、六均經(jīng)核準轉(zhuǎn)讓至唯品會(中國)公司名下,與“惟品會”商標不存在權利沖突。引證商標五經(jīng)不予注冊復審程序不予注冊,不再構(gòu)成“惟品會”商標獲得初步審定的權利障礙。但是,引證商標三仍在廣州唯品會信息科技公司(以下稱廣州唯品會科技公司)名下。
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認為,“惟品會”商標指定使用的手機、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計算機存儲裝置、計算機硬件、數(shù)據(jù)處理設備、計算機、商品電子標簽商品與引證商標三核定使用的計算機等商品屬于同一種或類似商品,兩商標在前述商品上共存易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chǎn)生混淆和誤認,已構(gòu)成使用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
綜上,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作出如下決定:“惟品會”商標指定使用在尺(量器)、數(shù)字標牌、耳機、電子記事器、電傳真設備、自動計量器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初步審定,指定使用在其余復審商品上的注冊申請予以駁回。
有意思的是,唯品會(中國)公司和廣州唯品會科技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唯品會的董事長兼CEO沈亞。換句話說,唯品會在注冊“惟品會”商標時屢屢受到影響,就是和自家商標“撞了車”。這聽上去似乎有些不可思議,但確實就是實實在在的發(fā)生了。
當然,一旦唯品會處理好引證商標三的轉(zhuǎn)讓問題,那么全面搞定第28063358號“惟品會”商標可謂指日可待。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