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注冊申請人或注冊人發(fā)現(xiàn)商標申請文件或者注冊文件有明顯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更正的錯誤僅限于申請文件或者注冊文件中的名義、地址、商品等項目個別文字錯誤,不涉及實質性內(nèi)容。申請人/注冊人及代理組織向商標局提出商標更正申請,應當填寫《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書》。
商標更正材料和要求
準備申請商標更正的材料
(1)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書。
(2)直接到商標注冊大廳辦理的,提交經(jīng)辦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原件經(jīng)比對后退還);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提交商標代理委托書。
(3)商標注冊人經(jīng)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身份證等)復印件;申請文件為外文的,應提供大使館公證認證原件及經(jīng)翻譯機構或代理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4)對變更完成的變更后注冊人名義、地址進行更正的,應同時交回《變更證明》原件。
(5)對轉讓完成的受讓人注冊人名義、地址進行更正的,應同時交回《轉讓證明》原件。
(6)錯誤信息更正使得《商標注冊證》發(fā)生變動的,應同時交回《商標注冊證》原件。
具體要求
(1)申請人應當按照要求如實填寫申請書件,不得擅自修改格式。申請書應當打字或印刷。
(2)申請人名稱、申請人章戳(簽字)處加蓋的章戳(簽字)應當與其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名稱一致。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姓名后面填寫身份證明文件號碼。
(3)申請人地址應冠以省、市、縣等行政區(qū)劃名稱。申請人應當按照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填寫,身份證明文件中的地址未冠有省、市、縣等行政區(qū)劃的,申請人應當增加相應行政區(qū)劃名稱。申請人為自然人的,可以填寫通訊地址。
(4)委托商標代理機構申報的,應當填寫代理機構名稱并在“代理機構章戳/代理人簽字”處由代理人簽字并加蓋代理機構章戳。
(5)一份申請書填寫一個商標申請?zhí)?注冊號)的更正申請事項,并在申請書“更正事項”一欄中注明申請更正的項目和內(nèi)容。
(6)辦理商標申請人名義/地址更正的,應當填寫該商標的全部類別。
(7)更正內(nèi)容不涉及商標申請文件或注冊文件的實質性內(nèi)容。更正事項應當注明申請更正的項目和內(nèi)容。
(8)需重新制發(fā)證書文件的,應選擇“是”,并附送有誤的商標注冊證或變更、轉讓、續(xù)展證明等文件原件。
(9)共有商標申請更正商標/注冊事項,需由代表人提出申請。
(10)申請人為法人或其他組織的,應當在“申請人章戳(簽字)”處蓋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此處簽字。所蓋章戳或簽字應當完整清晰。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