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申請人,現(xiàn)就商標日常管理工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之規(guī)定,特別提醒如下:
■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申請注冊和使用商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商標注冊證的有效期為10年,自核準注冊之日起計算,收到《商標注冊證》后,可以在核定商品或服務項目上標注:注或R;未取得商標注冊證,僅有《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的可以標注:TM;
■商標的使用,是指將商標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書上,或者將商標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yè)活動中,用于識別商品來源的行為;
■在使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自行改變注冊商標的,或者在核定商品范圍之外使用的,應當另行提出注冊申請;
■改變注冊人名義、地址或者其他注冊事項的,應當提出變更申請;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與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xié)議,并共同向商標局提出申請。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
■注冊商標成為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
請您堅持專人專檔、專檔專管,重點突出、分類存放,注重時效、原件優(yōu)先原則持久性保存商標使用證據(jù)材料,尤其是“銷售合同+發(fā)票”、“廣告合同+發(fā)票”務必對應、分類保存【合同中應置入商標標識】,以應對可能發(fā)生的撤銷三年不使用、商標無效宣告、商標侵權訴訟等案件。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