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轉讓流程
一、發(fā)明專利轉讓流程之需要的的材料
需準備的材料《專利權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
1.填寫《專利權轉讓合同》。
2.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填寫“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提供著錄項目變更證明材料。
專利權也是一種財產權。根據(jù)專利法第十條規(guī)定,"專利申請權和專利權都可以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需履行的手續(xù):
二、發(fā)明專利轉讓流程
1.我國個人或單位(包括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單位)向外國轉讓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必須經(jīng)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批準;
2.專利申請權或者專利權的轉讓人要與受讓人共同簽署一份書面的、符合專利法及有關法律的"轉讓合同";
3.必須到專利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認定、登記手續(xù);
4.應向國家專利管理機關提交"轉讓合同"和"著錄項目變更申報書",同時繳納費用。國家專利管理機關在專利公報上予以公告后,此項專利申請權或專利權的轉讓才正式生效。
三、發(fā)明專利轉讓流程之年費一覽
發(fā)明:
第1年—第3年900元/年
第4年-第6年1200元/年
第7年-第9年2000元/年
第10年-第12年4000元/年
第13年-第15年6000元/年
第16年-第20年8000元/年
遲交年費(6個月以內)逐月追加滯納金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