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申請的商標進行初審公告時,任何人對其有意見的可以提起商標異議。雖然任何人都可以提起,但理由并不是隨便說說的哦。今天,小編為大家介紹下商標異議理由及其材料。
一、商標異議理由有哪些?
1、經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10條的規(guī)定,使用了商標法禁用的標志。
2、經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28條的規(guī)定,侵犯他人在先商標權,申請注冊的商標同他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注冊商標或經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
3、經初步審查認定的商標違反商標法第31條的規(guī)定,侵犯了他人的在先權利。
二、商標異議材料
1、以相同近似為由提出異議,需提供與該案相關的已方商標注冊證復印件。
2、以在非類似商品上抄襲、復制他人已在我國注冊的馳名商標為由提出的異議,需提供引證商標在我國的注冊證復印件,該商標在我國馳名的證據等。
3、以其它在先權利(除商標權)為由提出的異議,需提供該項權利的實際使用情況,包括使用時間、地點、方式等。
4、以采取其他不正當手段申請注冊商標為由提出的異議,需提供足以證明商標申請人有不正當企圖或確已實施了某種不正當手段的證據。
5、以搶注為由提出的異議,需提供已方商標的實際使用情況,包括最早使用時間(個人出具的使用時間證明無效),標有該商標的產品覆蓋范圍或服務區(qū)域,該商標知名度的相關證據,足以證明對方當事人對已方商標明知的證據等。
6、以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搶注為由提出的異議,需提供證明雙方存在代理或者代表關系的證據。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