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許可使用可以讓許可人獲得收益,而被許可人能夠借此迅速打開市場,是一種雙贏的方式。不過在許可方式上,雙方要怎么選擇呢?許可后是否需要備案?這些問題,小編在下文解答。
一、商標許可方式如何選擇?
商標許可的類型有三種:普通許可、獨占許可、排他許可。在許可合同中應對許可方式明確約定。
1、普通許可雖然許可使用費較低,但市場上同時使用同一商標的主體可能較多,相互容易形成競爭。眾多的被許可方為生存而專著于激烈的價格戰(zhàn),有可能因此忽視對品牌商品、服務的維護,導致品牌商品、服務的質(zhì)量下降,除非產(chǎn)品的市場占有率大,否則不建議加入這類商標的使用者行列;
2、獨占許可被許可人可以壟斷對商標的使用,但相對商標許可使用費會比較高,在產(chǎn)品市場容量很大時沒必要采用這種方式;
3、排他許可時市場上商標所有權(quán)人與被許可人兩家主體在使用同一商標時,雙方會互相影響。
二、商標許可是否需要備案?
根據(jù)《商標法》和《商標法實施條例》的規(guī)定,《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自簽訂之日起3個月內(nèi)應當將合同副本報送商標局備案,而不是必須備案。如果合同不備案,工商管理部門不會查處,許可人和被許可人也都不會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也不會影響合同的生效。
看的辛苦不如直接問??! 商標;專利;版權(quán);法律